文章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活动 > 通知公告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活动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09全国肉鸡行业20强及优秀企业和个人奖的通知

原发表日期:0000-00-00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原发表日期:0000-00-00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各白羽肉鸡生产企业和行业工作者:
  为了表彰全国白羽肉鸡生产企业和行业工作者在我国新农村建设和白羽肉鸡产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现先进企业和优秀工作者形象,打造行业品牌,弘扬创新精神,传播经营理念,推广典型经验,通过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导广大从业者积极拼搏,不断开拓创新,完善管理机制,使我国白羽肉鸡产业在建设繁荣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造就一大批行业先进典型,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国白羽肉鸡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中国畜牧业协会组织开展的“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和行业十佳企业家及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已全面启动,此次评选自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25日结束。
  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为全国从事白羽肉鸡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评选活动共设企业奖和个人奖两个方面,其中企业奖二项,分别为“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和“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企业”;个人奖二项,分别为“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十佳企业家”和“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工作者”。具体评奖要求见“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和行业十佳企业家及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不收任何费用,欢迎各白羽肉鸡生产企业和白羽肉鸡行业工作者积极参加。
 

  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大厦A座9层
  电话:010-58677700转879、871、877    58677825 
  传真:010-58677809        邮编:100028  
  联系人:王宁(13811796050) 王忠强 宫桂芬
  E-mail:jqy@caaa.cn          网址:http://www.caaa.cn

 

“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和行业十佳企业家
及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审原则,使评奖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安排,特制定“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十佳企业家及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第一章 奖项设置
  一、企业奖
  (一)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
  (二)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企业
  二、个人奖
  (一)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十佳企业家
  (二)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工作者
  第二章 申报条件、要求及标准
  一、申报所有奖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奖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并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为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做出巨大贡献;
  3、近两年内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疫病和人身安全事故;
  4、企业内部管理中推行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5、职工生活水平和收入稳步提高;
  6、企业在近年来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
  7、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在银行具有较高的资信度;
  8、主营业务为白羽肉鸡(从育种到商品代各代次及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种禽生产企业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9、在本省同类的白羽肉鸡生产企业中排行为前三名内、主产省区排名前十名内(由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证明)。
  (二)个人奖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白羽肉鸡事业;
  3、面对重大灾难、突发事件能够挺身而出;
  4、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白羽肉鸡事业的发展;
  5、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在企业改革、制度创新中有突出成绩;
  6、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二、申报要求
  (一)必须按要求提交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格(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www.caaa.cn”下载)及电子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从2010年1月21日开始至2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奖标准
  (一)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20强评比标准
  1、综合指标
  (1)2009年末净资产
  (2)2009年白羽肉鸡(各代次)饲养量、年末存栏量、出栏量、屠宰量、加工量
  (3)2009年白羽肉鸡(各代次)销售量(出口、内销)
  (4)2009年白羽肉鸡(各代次)销售额
  (5)2009年白羽肉鸡(各代次)销售利润
  (6)2009年上缴税金
  (7)2009年社会公益投入
  (8)2009年科研投入
  (9)2009年末员工人数
  (10)2009年员工平均收入
  (11)2009年企业银行资信度
  2、其他指标加分
  (1)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5分计算,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2分计;
  (2)企业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表彰按5分计算,省级奖励按2分计;世界级奖励按照2个国家级计算;
  (3)同一内容获多项奖励,只计一次最高奖。
  (二)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企业
  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团队管理、市场开拓、服务三农等方面有重大举措;切实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增收,为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做出较大贡献;可参照“中国白羽肉鸡企业20强”评选标准。
  (三)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10佳企业家
  1、本人在申报企业管理职位连续任职5年以上;
  2、个人申报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3、个人对白羽肉鸡行业的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
  4、个人在新农村建设和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中有突出的贡献。
  (四)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工作者
  1、本人在申报企、事业单位管理职位连续任职3年以上;
  2、个人对白羽肉鸡行业的发展有突出的贡献;
  3、个人在新农村建设和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中有较大贡献。
  第三章 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日期内将材料报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
  (二)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初审名单,发现有未按要求上报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重报,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名单进行综合评审,产生拟奖名单;
  (四)拟奖名单在中国畜牧业信息网公示两周。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奖项目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办法(如需保密,请注明),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五)公示期满后,中国畜牧业协会确定最终获奖企业和个人名单,并对获奖的企业和个人在“全球肉鸡产业论坛暨第二届中国白羽肉鸡产业发展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
  第四章 附则
  (一)“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二十强和行业十佳企业家及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不收参评企业和个人任何费用;
  (二)本办法由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20强评奖表格

  附件2:申报企业销售统计证明

  附件3: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企业评奖表格

  附件4: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十佳企业家评奖表格

  附件5:2009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先进工作者评奖表格